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增强全市人民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德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Ⅱ级)工作实施方案》(德府办字〔2019〕28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合理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的通知,为此,我市制定创建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节水意识,树立文明的城市形象,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的综合利用效率、应对城市水安全问题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力争2019年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Ⅱ级)创建。
三、实施范围
本次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范围为德阳市中心城区。
四、《实施方案》主要工作内容
1、规范城市用水:健全节水相关法规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编制城市节水专项规划;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做好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建立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自备水源管理;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算率;大力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广普及节水器具等。
2、加强工业企业节约用水:完善工业企业节水标准体系,全面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积极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
3、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工作。
4、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最严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市区范围内消除黑臭水体;强化排水许可证制度;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5、建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确保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技术改造与建设、节水器具普及、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部门分工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逐项落实各项创建指标。
(二)按时报送材料
按照《德阳市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职责分解表》要求时间节点,相关单位务必按时将考核材料按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迎检现场准备工作,并认真查找现场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现场验收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