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1-2019-00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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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6-1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国·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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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6-19 来源:中国·德阳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德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9年5月21日,《德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正式拉开德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大幕。

一、《方案》制定背景

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确定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成都等16个省市作为试点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2019年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2019年3月29日住建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的函》(建办法电〔2019〕14号)。

2019年4月初市委市政府作出总体部署,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全面启动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共六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加强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改革内容、主要目标等。

第二部分为统一审批流程。主要包括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细化项目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等具体任务要求。

第三部分为统一信息数据平台。主要包括建立完善审批事项全覆盖、审批流程全管控、业务系统全联通、审批数据全共享在内的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第四部分为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等审批管理体系建设内容。

第五部分为统一监管方式。主要包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等。

第六部分为加强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严格督促落实、加强法制保障、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

三、《方案》改革重点

开展“全流程、全项目、全事项、全层级”改革。

2019年上半年,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

力争2019年底前,将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总用时控制在10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控制在8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和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等特殊项目除外)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

四、十三项具体做法

(一)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 

★ 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形成法定依据明确、事项设置合理的审批事项清单。

★ 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

★ 取消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备案、中标备案等事项,取消资金到位证明,改为告知承诺制,由申请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签订承诺书。

(二)下放审批权限 

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减少跨层级办理事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扩大项目属地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将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扩大政府投资项目属地政府管理权限,除国家和省市级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跨各县(市、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市一级直接负责外,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由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管理。

(三)合并审批事项

全面清理整合审批事项,对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合并为一个审批事项。

(四) 转变管理方式

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

★ 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一并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将设计方案审查中涉及的文物、国安等部门分散审查事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部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明确程序和时限,牵头出具审查结果;

★ 将竣工验收阶段的林绿地指标审核、建设项目竣工土地复核验收等事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由自然资源部门在规划核实中统一复核。

(五)调整审批时序

★ 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

★ 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

★ 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提前介入,告知相关流程及技术指导意见,相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六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 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划拨决定书核发、用地规划许可等,阶段审批总时限暂定为30个工作日;

★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阶段审批总时限暂定为30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等,阶段审批总时限暂定为30个工作日;

★ 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竣工质量验收、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建设项目消防验收、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以及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人防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阶段审批总时限暂定为30个工作日。

★ 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七分类细化项目流程

根据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五类:

★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

★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除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及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

★ 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

★ 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

★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等特殊项目除外)。

简化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对于带方案出让用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八)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 

★ 推行联合审图

制定施工图多图联审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等专项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整体性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还需市应急局进行审查),并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且依法备案的施工图作为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含消防备案)的依据,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 推行“多测合一”

制定“多测合一”技术标准。将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测绘等测绘测量工作,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九)推行区域评估 

在各类经济开发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新区、产业聚集区、特色小镇以及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推行“区域评估”。由区域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报告评审、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交通影响评价、航空限高评估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结果。

(十)推行告知承诺制

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十一)规范中介服务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完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

(十二)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 

★ 取消项目正式用电、用气的申请环节,由相关责任单位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联合技术指导服务中主动服务企业,提前制定相关接入方案。

★ 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窗口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十三)通涉审行政收费事项网上缴纳功能 

★ 通过将投资项目审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网上便捷支付。

★ 同时,改革方案、审批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改革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改革工作进度、评估评价和投诉举报核查情况等信息,将通过“中国·德阳”、住建部门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