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提升政府公信力 增强百姓满意度
索  引  号: 1111-2018-00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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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12-0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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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2-04 来源:德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记者从德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文,出台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此《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政府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用一到两年时间 建成政务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体系

根据《方案》要求,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注重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不断提升诚信施政水平和诚信履职意识。

《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市的政务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体系,将各级政府、部门失信信息和公职人员诚信档案统一归集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成覆盖全市的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机制;守信践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不断完善,政务失信修复渠道进一步畅通;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建立四大机制 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方案》指出,将建立完善政务诚信档案和失信记录。全市各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公职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将公职人员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违法违纪等相关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将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对于如何加快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根据《方案》,一是建立专项督导机制。同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开展考核评价,重点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用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环境保护、统计数据质量、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社会诚信状况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等工作纳入政务诚信考核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价考核对象的重要参考。对严重失信的地方政府,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政府融资、示范创建等方面给予相应限制,对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公职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二是建立横向监督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机关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落实,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并将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作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

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内容,依靠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对政务诚信建设情况进行评议评价。

四是建立信用状况监测机制。依托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建设德阳市信用状况监测功能应用,按月对我市各县(市、区)信用综合指数进行排名,按季度生成政务诚信专题报告,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持续推进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与建设,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城市信用监测评价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推进。鼓励支持第三方社会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加强社会监督。

鼓励先行先试 探索诚信建设新路径

按照《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内部分工,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本地本部门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加强各地各部门协作配合。

《方案》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围绕行政管理决策、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信用产品应用、诚信教育等方面,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和示范试点,探索政务诚信建设新路径、新模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组织对试点示范的成果科学评估,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记者叶斌)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