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 “县管校用”政策鼓励“教师下乡”
索  引  号: 1111-2018-00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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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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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出台“推进德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用’政策”。

所谓的“县管校用”是指,在各县(市、区)成立教师管理中心,以岗位和编制适度分离的原则,在不高于本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编制总额的15%内核定专项教师编制数,由教师管理中心统筹使用,将这些教师派至乡镇学校教学。简单地说,就是教师的编制、待遇都在县上,但实际工作在乡镇、村学校。

据了解,由于编制是统筹使用,教师管理中心可根据当地乡镇学校的具体需求灵活调动教师。比如说,某位教师在一个村小的教学任务不饱和,同时另一村小急需教师,则该教师可同时在两个学校教学,以实现教师资源优化配置。

另据了解,“县管校用”教师编制全部核定为专业技术岗位,且全部按照省二级示范高中的岗位比例来高配,即,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按照3.5:4.5:2设置。由教管中心派遣到乡村工作的教师享受相关激励政策,同时,在乡村工作期间享受乡村教师的有关补贴政策。此外,在干部选拔、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培养培训时优先考虑。

“县管校用”教师将实行服务基层岗位积分制,即城区教师交流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且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实行积分制,直接用于学校教师职称(职务)评审时使用。此外,“县管校用”的教师不适应岗位也将被退出,各县(市、区)对不适应教学岗位需要且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的教师可纳入教管中心管理,实行离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可重新安排竞聘上岗。(记者张伟)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