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5条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人员投身“精准扶贫”
索  引  号: 1111-2018-0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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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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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9-13 来源:德阳晚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日前,市人社局出台《关于支持和激励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精准扶贫”工作五条措施的通知》,在考核、岗位晋升、职称评定、评先推优等方面,鼓励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积极参加扶贫工作,打赢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

这些措施具体包括:一是选派到基层进行精准扶贫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照管理权限,由派驻的县(市、区)或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重点考核选派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二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时发现、宣传一批精准扶贫工作表现优秀的先进典型。选派人员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记大功等奖励。三是选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考核为优秀的,单位上一级岗位有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四是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的,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可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五是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服务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年度考核优秀的,在申报国家、省、市等各类专家荣誉称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选拔。

需注意的是,这些措施的适用范围是: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技、农业等领域进行挂职、驻村、支教、支农、支医等基层服务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者张伟)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