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型灵活就业项目奖补新政 最高补贴10万元
索  引  号: 1111-2018-00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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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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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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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8-14 来源:德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8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出台了《德阳市创建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被认定为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的,最高可享受10万元的补贴。

据悉,《办法》旨在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调动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服务就业创业的积极性,解决灵活就业群体管理服务缺失问题,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办法》对创建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的主体、原则、形式、认定程序、考核及奖补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办法》中规定的新型灵活就业范围包括:在零部件组装、编制、缝纫、手工绘制等领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水电安装维修维护、商品配送、货物搬运、病患照料、老人陪护、家庭服务等领域实现灵活就业的;利用闲置场所,在日用小商品交易、早餐供应、特色饮食服务等领域实现灵活就业的。

《办法》规定,凡主体明确、责任清晰、管理服务制度健全、职业教育培训计划具体、从业人员月收入达到规定标准,以及从业人员台账记录完整的社区和行政村,可申报认定德阳市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

市人社局将在每年8月底前,对符合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创建条件认定一次,每年11月底前,对已认定的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进行年度考核。经年度考核合格的,根据灵活就业项目从业人数,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新型灵活就业引领项目所属社区或行政村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记者姚金帮)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