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旌阳计划今年改造农村危房121户
索  引  号: 1111-2018-00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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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7-1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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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7-18 来源:德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为顺利推进旌阳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近日,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德阳市旌阳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旌阳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121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84户),其中C级21户,D级100户。补助标准为:C级1.1万元/户;D级2万元/户。

据悉,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困难群众改造危房的意愿,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在严格执行《四川居住建筑抗震技术规程》前提下,原则上1至3人户住宅房屋面积上限控制在40-60平方米,其中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但也不得低于13平方米。

根据计划,旌阳区2018年共需危房改造资金223.1万,争取市区两级扶贫资金120万,剩余103.1万由区财政

统筹解决。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捐赠和资助,拓宽农村危房改造集资渠道。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资金管理,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做到专账管理。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身份证复印件、低保金领取证明、残疾人证、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审批后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经申请,按农房建设管理程序,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后方可动工。

《方案》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按照《德阳市旌阳区新农村农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风貌控制,区住建局要编印简易农房改造方案对农房户型和风貌进行指导。要完善抗震加固方法,对传统民居进行抗震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如涉及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搬迁和改扩建项目,应依法履行相关报批手续。(记者姚金帮)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