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解读(6)
索  引  号: 1111-2018-0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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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6-0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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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6-06 来源:德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网格化管理是指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以及数字化平台,将城市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形式。

城市网格化管理可以运用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政府管理与服务的多个方面。在城市管理方面,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做法包括:将管理对象、过程和评价数字化,建基础数据平台,对全地区所有人口信息及与人相关联的社会事务信息建立动态数据库;以城市管理事件为管理内容,以处置单位为责任人,通过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市区联动、资源共享。因此,《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整合城市管理服务队伍,落实网格化管理,指导、督促居(村)民委员会以及辖区内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明确了在城市管理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转变过去被动应对问题为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为百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记者 肖盛雄)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