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修订出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实行分级响应 30分钟内要上报
索  引  号: 1111-2018-00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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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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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3-28 来源:德阳晚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近日,最新版《德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出台。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市重大动物疫情预警级别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4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和蓝四个颜色代表,危险等级依次递减。

视危害程度定等级实行分级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突然发生,且迅速传播,导致动物发病率或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疫情。

根据预案,我市重大动物疫情预警级别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4个等级。其中,I级认定标准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市内发生疫情,且省内有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与周边市州有9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口蹄疫在14日内,与周边4个以上省连片发生严重疫情。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随着疫病、感染区域的扩大等,危险等级相应提高。

按照分级管理制度,I、II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III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IV级预警信息由县(市、区)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发生疫情后,按照预警发布级别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快速处置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疫情30分钟内上报

预案明确了疫情报告时限和程序。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接到报告后,相关部门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必要时报请市级部门派人协助调查核实。

初步认为属于突发IV级及以上的,应在30分钟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农业局,并将疫情逐级报至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若怀疑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农业(畜牧)主管部门应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应立即按要求采集病料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和确诊。(记者 伍玲)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