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德阳为重点项目建设一路“开绿灯”
索  引  号: 1111-2018-00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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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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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德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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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3-09 来源:德阳晚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为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引领作用,大力推动政府资源和市场资源向重点项目集聚,我市出台《德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市重点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办法有效期为五年。

哪些重点项目将纳入管理?

据悉,《办法》中所指的市重点项目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引领、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导向示范作用的、我市境内的省重点项目以及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多个无关联小项目打捆形成的项目,限制供地、禁止供地、用地粗放浪费、投入产出比低的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不得列为市重点项目。

市重点项目包括续建、新开工和加快前期项目。根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市政府每年确定一批续建、新开工和加快前期项目作为市重点项目。续建市重点项目是上一年度已开工并继续建设的项目;新开工市重点项目是当年能够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快前期项目是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近两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

重点项目将获得怎样的支持?

根据《办法》规定,我市将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制度,对储备项目实行滚动建库、动态管理,并从中筛选确定一批重点储备项目,制定前期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市重点项目管理实行分级分类负责、重点保障、条块结合、联动推进。

同时,实行市重点项目秘书制度,每年从全市各级、各部门中选调一批年龄在40周岁以下、工作积极性高、认真负责、沟通能力强的后备干部担任项目秘书。实行市重点项目协调调度制度,建立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的项目协调调度机制,市重点项目法人及责任单位可向项目所在地重点项目综合管理部门或发改部门反映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地重点项目综合管理部门可根据情况组织协调调度或提请市发改委协调调度。

为支持市重点项目建设,我市将一路开绿灯,健全市重点项目审批核准快速通道,依法优先保障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市重点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市重点项目予以倾斜;探索创新市重点项目投融资机制,开展市重点项目综合金融服务,通过资产债务剥离重组、政策资源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运用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创造市场化融资主体资格和项目条件,采用系统化综合融资解决方案,有效解决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问题。

支持为市重点项目融资担保,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壮大,围绕市重点项目加快构建资源共享、风险分担的融资担保体系,为社会资本投入市重点项目提供有力的信用支撑;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市重点项目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依法依规发行债券和上市挂牌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和支持重点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务实推动市重点项目融资对接,对需银行贷款并符合贷款条件的积极支持,探索建立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推动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通过平台实现常态化、高效率融资信息对接等等。

此外,还将实行市重点项目目标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的目标绩效管理加分,对市重点项目推进不力的单位和部门,由市目标督查室和市发改委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分值。(记者 王珊珊)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