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殡葬服务场所禁止焚烧祭品燃放鞭炮 自2018年2月15日起执行
索  引  号: 1111-2018-00050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2-1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国·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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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民政局发出通告,为倡导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城市环境,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祀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从2018年2月15日起,在全市的殡葬服务场所禁止焚烧祭品、燃放鞭炮。

据了解,本通告禁止焚烧和燃放的物品包括冥币(纸钱)、香烛、花圈、纸扎或塑料祭祀品、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禁止焚烧和燃放的区域为全市范围内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火葬场、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同时要求各殡葬服务场所加大文明、绿色祭祀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摒弃丧葬陋习,注重精神传承为主,采用鲜花、丝带、寄语卡片等安全环保祭祀方式,着力为市民营造文明、有序的祭祀环境。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