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意见促进粮食产销合作发展 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
索  引  号: 1111-2017-00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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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11-1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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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1-17 来源:德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记者获悉,《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粮食产销合作发展的意见》近日印发,明确我市将采取多种形式促进粮食产销合作发展。

根据意见,我市将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长期稳定、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

意见明确,一是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粮食产销合作洽谈会、交易会等产销对接活动,增进企业之间的交流和贸易往来。二是开展政府间粮食战略合作,签订粮食产销合作协议;开展企业间粮食产销合作,与销区粮食企业、用粮单位签订大米、面粉销售协议(合同),与产区粮食企业签订玉米、高粱采购协议(合同)。三是企业按照市场需求与粮食生产者签订收购订单,用订单引导生产,调整粮食品种结构,发展优质粮油。鼓励我市企业到粮食主产区开展订单生产、订单收购,或者委托主产区粮食企业与农户签订粮食收购订单。四是支持市内企业“走出去”,在销区建立营销网络,拓展销售渠道;到粮食主产区建设粮源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延伸产业链,开展深度合作,适时将粮食运回市内,稳定和扩展省外粮源。五是产区和销区各类市场主体直接开展粮食购销贸易、联营,以及代收、代储、代销等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产销合作。通过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共同组建跨区域的粮食收储、加工和经营企业,发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六是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粮食交易中心平台,实现全国联网竞价交易。探索“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粮食产销合作中的应用,支持粮食企业互联网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开展期货贸易,创新产销合作模式。(记者 叶书英)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