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德阳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激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19-00591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2-12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国·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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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2-12 来源:中国·德阳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全市各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激励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特制定《德阳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激励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1:《德阳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激励管理办法》

附件2:德阳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激励申请表

德阳市民政局

2019年1月14日


附件1:

德阳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激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有序管理,加快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激励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39号令)、四川省民政厅印发《四川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川民发〔2012〕151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和培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16〕53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指: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四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激励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德阳市民政局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激励工作的组织领导。德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激励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德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激励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复核。

第三章经费来源与管理使用

第七条激励资金来源于德阳市财政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激励。

第八条专项资金使用坚持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九条申报激励资金的社会组织须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不得截留、挪用、私分。

第十条获得激励的社会组织,2年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取消激励资质,并追回所获激励资金:

(一)受相关政府部门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限期停止活动等行政处罚的;

(二)截留、挪用、私分激励资金的;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第四章激励范围及标准

第十一条激励范围:自愿申报参与本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

第十二条激励标准:(一)资金激励:1、获得评估等级为5A的社会组织激励5000元;获得评估等级为4A的社会组织激励3000元;获得评估等级为3A的社会组织激励1000元。2、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自愿申请复评的,获得评估等级晋级的社会组织:由4A晋级到5A的激励2000元;由3A晋级到4A的激励1000元。(二)简化年检程序:获得“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连续3年免年检;获得“4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连续2年免年检;获得“3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1年免年检;其余按正常年检要求执行。

第五章申报和审核

第十三条申报等级评估激励:自愿申报参评的社会组织应当在评估等级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德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德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评估激励工作并提出建议名单,最终呈报德阳市民政局党组审定。

第十五条获得等级评估激励社会组织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实施等级评估激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德阳市民政局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10日。

附件2:

德阳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激励申请表

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时间   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社会组织类别 社团:£民非:£基金会:£
历年来是否有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记录 £是£否
历年来是否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过 £是£否
申请激励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激励资金

免除年检期限

申请激励理由及依据

我单位郑重承诺填报的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理由及依据:

社会组织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年月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德阳市民政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