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智游天府”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00-2020-002775
文  号:川办函〔2020〕40号
发布日期: 2020-07-2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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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7-28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智游天府”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20〕4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加快“智游天府”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28日



四川省加快“智游天府”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川委发〔2019〕11号)精神,按照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力争通过3年时间,建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善、运转高效、方便快捷的“智游天府”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做到全省文化旅游公众服务、综合管理、宣传推广的全面智慧化,实现服务“一键通”、监管“无盲区”、宣传“快精准”,进一步提升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让公众和游客消费便捷度、满意度显著提高,助力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

  二、主要任务

  “智游天府”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按照“管用、实用、好用”的要求,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建设全省文旅大数据中心。通过四川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全面整合各类基础数据、生产数据、消费数据和周边数据,拓展全省文旅大数据中心,分类建立各主题数据库,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文化和旅游大数据体系。支持各市(州)、县(市、区)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结合自身应用实际,依托政务云统筹规划建设当地文化和旅游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中心〕

  (二)建设全省文旅综合管理平台。按照标准统一、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业务需求,建设全省文旅综合管理平台。在满足与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要求的基础上,建设产业监测、指挥调度、决策支撑等子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探索建设软件即服务(SaaS)模式的综合管理系统,推动各县(市、区)自主上线满足个性化管理需求的特色应用。〔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中心〕

  (三)建设全省文旅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全省文旅公众服务平台,加强与“天府通办”对接,设置“直通文旅”分站点,通过智能手机、导游机等移动终端,为公众提供旅游在线咨询预订、电子支付、投诉维权等全过程、一站式服务,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智慧化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考虑国际游客需求,合理增加多语种导览、查询、支付等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建设本地文旅公众服务平台,并实现与省级文旅公众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中心〕

  (四)建设全省文旅宣传推广平台。以“天府三九大·安逸走四川”为品牌营销核心,以服务企业、服务游客为目标,以节会、推介活动为抓手,打造全省文旅宣传推广平台,构建覆盖广播电视、平面纸媒及网络新媒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媒体推广体系,形成具有公信力、权威性、时效性的全省文旅资讯和宣传推广媒体联盟,将四川文化旅游产品推向国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中心〕

  (五)建设智慧化文旅信息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景区、智慧文旅小镇、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以及“共享交换”等方面标准化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全省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地方标准体系。(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

  (六)推动文旅数据归集共享。切实做好与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数据对接和共享,大力推进与市(州)、县(市、区)以及文博场馆、旅游景区、度假区等的数据对接和共享。通过四川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争取与国家相关部委数据实现对接和共享。积极支持文化旅游领域企事业单位业务上云,尽快实现更多的文旅产品、服务与“智游天府”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实时数据对接。〔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林草局、省大数据中心、省气象局〕

  (七)支持开展文旅智慧化示范推广。鼓励推广文旅智慧化集成应用,支持探索设立文化旅游智慧化科技专项资金、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开展全省智慧文旅示范县(市、区)、智慧文旅示范单位创建,支持市(州)、县(市、区)及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等加大智慧化建设投入、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持续办好文化和旅游新技术应用大会,大力推广智慧化新技术成果应用,培育智慧文旅产业生态体系。〔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建设和应用推广阶段。2020年完成“智游天府”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基础建设和上线运行工作,实现全省文化和旅游基础数据全面对接,公共文化场馆基本服务业务系统全部上云,业务数据自动采集。完成与各市(州)、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文旅信息平台和4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特色文旅小镇、5星级旅游饭店、一级文化馆、一级图书馆、一级博物馆、出境游旅行社等企事业单位信息系统实时对接,社会公众使用人次达到300万以上。

  (二)功能升级和系统优化阶段。2021年聚焦“智游天府”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升级和体验优化,努力实现平台功能更加系统完善、设计更加科学合理、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完成与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文旅信息平台和全部4星级旅游饭店、金鼎级文化主题饭店、金叶级绿色饭店、二级文化馆、二级图书馆、二级博物馆、所有旅行社等企事业单位信息系统实时对接,社会公众使用人次达到1000万以上。

  (三)深化应用和品质提升阶段。2022年,着力推进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文旅行业宣传管理服务全面信息化、文博场馆全面数字化,实现四级文旅数据纵向贯通和横向协同,公众和游客消费便捷度和满意度显著提升,服务文化旅游强省建设的作用更加突出。完成与全部3A级旅游景区、3星级旅游饭店、银鼎级文化主题饭店、银叶级绿色饭店、三级文化馆、三级图书馆、三级博物馆等企事业单位信息系统实时对接,社会公众使用人次达到3000万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智游天府”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统筹抓好本辖区、本系统智慧文旅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制定、技术应用和宣传推广工作。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全省“智游天府”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配合,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各地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文化旅游市场主体要积极宣传推广使用。

  (二)统筹推进。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智慧文旅建设水平作为评价天府旅游名县、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明旅游示范区(单位)、文化生态保护区,A级旅游景区创建复核,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星级酒店、公共文博场馆、互联网上网场所等评定及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各责任单位要强化智慧文旅建设水平,切实增强景区景点预约预定、视频监控等网络服务管理能力。

  (三)强化保障。加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智慧文旅建设力度,对示范性好、引领性强、工作推进有力的地区和单位可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各地要大力营造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智慧化发展的良好环境,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智慧文旅建设。切实加大文化、旅游和信息化专业人才招引、培训力度,建立与智慧文旅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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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华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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