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2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3年4月24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情况,指出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力度不够、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环保基础设施短板仍然突出等6个方面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整改机制,第三轮省级督察反馈我市的3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9项,整改完成率53%;将36项整改任务细化为111个整改措施,已完成75个,整改完成率68%。下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持续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对照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正在整改的,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已完成整改的,再核实再排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做好巩固提升。
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中共德阳市委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