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公告
索  引  号: 510600-2021-0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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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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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22 来源:德阳市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为有序组织我市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工作,根据省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川征〔2021〕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德阳市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标准

(一)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二) 征集年龄。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方式

在省征兵办公室的指导下,市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初检初审、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审定新兵,省征兵办公室根据我市应征女青年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情况,一次性下达女兵征集任务,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政治考核、按规定办理入伍手续。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交接,市、县征兵办公室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三、组织程序

(一)确定初选预征对象。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2月21日,全国征兵网正式公布了我市初选预征对象名单(见附件1),市征兵办公室将通过“德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予以公示,并逐人通知征集事项。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无高考成绩的(含春季高考考生、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第4、第5学年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其中,无高考成绩的保送生,以及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在初选线以上,但因高校录取方式等原因未能通过初选的,由省征兵办公室审核,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核准后,列入初选预征对象,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于2月25日前提供市征兵办公室。

已确定的初选预征对象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参加初审初检;大学生还应打印并完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用于装入新兵档案。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二)初检初审。2月26日(星期五)上午在德阳五中(德阳市峨眉南路一段9号)组织进行。应征女青年于8时0分统一点名编组,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应征资格。审检中,凡发现虚报高考原始分数的,一律取消应征资格。初检初审合格人员立即确定为上站体检对象,不合格的现场予以淘汰,并于当日通过“德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个人需携带《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毕业生用)、学生证(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用)、高考准考证(高中应届毕业生及高校新生用)、高考成绩证明(必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居民户口簿(报名地是户籍地时用)、居民身份证。此外,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①初检项目:身高、体重、视力。

②初审项目:户籍、年龄、学历、高考原始分数及违法犯罪情况。

(三)体格检查。2月27日(星期六)上午在德阳市人民医院旌南分院(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68号)组织进行,3月5日前完成抽查复检。体检当日7时30分,初检初审合格应征女青年统一点名编组,个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应征资格。因生理期原因需复查的,须于2月26日初检初审时向市征兵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复查时间不晚于3月5日。

心理检测项目于2月26日14时30分在德阳五中进行,采用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软件组织检测。

(四)综合素质考评。2月27日下午在德阳五中进行。应征女青年于14时0分统一点名编组,个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应征资格。考评分为两个内容:①体能测试(100分)。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评分,分数由三个单项指标标准分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权重分别为30%、30%、40%。各指标成绩对照表见附件4。测试全程录像,现场公布成绩并由本人签字确认。②面试(100分)。依据《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见附件2)组织实施,采取全程录像,现场公布成绩并由本人签字确认。主要考察政治思想、入伍动机、文化素养、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应征女青年进入考场后,先作2分钟内自我介绍,尔后自行抽取一道面试题作答,3分钟内答题完毕,面试组成员视情对其进行3-4次现场提问并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根据《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考评组人员从市征兵领导小组地方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察两组,市征兵办公室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考评组。

(五)加分项审查。2月28日(星期一)14时0分在市征兵办公室统一对应征女青年获得的各类证书进行审查。审查组人员从市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具体加分内容按《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执行。组织体能测试和面试时,个人将各类需加分的证书原件交市征兵办公室。

(六)组织政治考核。3月7日前,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根据市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名单组织政治考核。

(七)审批定兵。3月11日前,市征兵办公室按照省征兵办公室下达的征集任务,召开集体定兵会,对体检、政考双合格的女青年按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预定新兵名单。

(八)公开公示和交接起运。3月12日起,对预定新兵名单组织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新兵交接起运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四、优先征集对象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或同胞姐妹及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优先征集对象未确定为网上预选预征对象,经省征兵办公室审核属实并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核准的,列入初选预征对象。优先征集对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的,经省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优先批准入伍。

满足优先征集条件的,须于2月26日前向市征兵办公室提供证明材料(见附件3),不参加综合素质考评。

五、相关要求

(一)体能测试不组织补考。确因生理期等身体原因,不能于2月27日参加测试的,须于2月26日前向市征兵办公室提交书面缓考申请,另行考核时间最晚于3月5日前完成,考核方式及考评组人员不变。

(二)女兵征集采取阶段公示,分别通过“德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德阳军分区大门前显示屏向社会公示。具体公示时间安排:2月22日至26日,对初选入围名单进行公示;2月27日,对初检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3月5日,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3月12日至16日,对预定新兵名单进行公示。

(三)初检初审、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开始后,实行封闭式管理,家属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四)综合素质考评坚持“谁考评、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考评原始数据保存5年。

(五)女兵征集各环节均不缴纳任何费用,个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

1.全国征兵网初选预征对象名单

2.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

3.网上初选预征对象补审材料清单

4.应征女青年综合素质考评体能测试标准分成绩对照表

德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2月21日

 


附件2

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

为提高女兵征集质量,优化女兵遴选机制,切实把综合素质高的女青年选送到部队,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指示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工作以部队战斗力建设需要为牵引,坚持“科学、合理、全面、易行”的考评原则,围绕体能、智能、技能三要素和女兵专业岗位特点,科学确定考评内容、合理设置考评程序、优化评分权重结构、细化评分标准程序、加强考评综合保障,全面考察应征青年思想、政治、身体、文化素质及特长情况,切实把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女青年征集入伍,不断提高女兵征集质量。

二、考评内容

综合素质考评包括体能测试、面试考察、加分项三大类。体能测试主要测试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跑,依据教育部2014年修订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面试考察采取应征女青年自我介绍、考评组现场提问的方式,对应征女青年的政治思想、入伍动机、文化素养、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等进行综合考察;加分项包括品行、学历情况、文艺体育、语言、计算机五类,获得相应级别证书的予以加分。

三、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察满分为100分,加分项另外加分。参加综合素质考评的应征女青年必须经网上初选、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及上站体检。优先征集对象不参加综合素质考评。

(一)体能测试(100分)。体能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分数由三个单项指标标准分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权重分别为30%、30%、40%。各指标成绩对照表附后。

(二)面试考察(100分)。通过自我介绍同现场提问结合的方式对应征女青年的政治思想、入伍动机、文化素养、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进行综合考察,上述五项考察内容分值均为20分,相加之和计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征女青年作2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考评组对其进行3-4次的现场提问后,考评组成员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该青年最终面试成绩。

(三)加分项。1.品行类:①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见义勇为荣誉称号,或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经有关单位证明,省征兵办公室审查批准的,加5分;②中共党员(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加5分。上述两加分项可叠加加分。2.学历情况:大学在校生、大学新生加15分,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加30分,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加40分。3.文体类:①参加省级以上或全国9大音乐学院组织的音乐、舞蹈考级,取得10级(含以上)证书的加5分,音乐类同舞蹈类可叠加加分,同一类别只计一次加分,最高可加10分;②参加中国书画等级考试(CCPT)取得5级(含以上)证书的加5分,书法类同绘画类可叠加加分,同一类别只计一次加分,最高可加10分;③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或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加5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或在全国、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加10分,最高加10分。上述三加分项可叠加加分。4.语言类:①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具备四级水平的加3分,具备六级水平的加5分,二者都有加5分,此外,CET设置的日、俄、德、法等语种考试加分标准参照上述英语标准;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取得3级证书的加3分,取得4级证书的加5分,二者都有加5分;③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取得证书的,加8分;④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普通话测评考试取得二级乙等(含以上)证书的加2分。①②③加分项中,不同语种可叠加加分,同一语种按取得等级最高的证书加分;④加分项可与①②③加分项叠加加分。5.计算机类:①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取得3级证书的加3分,取得4级证书的加5分,二者都有加5分;②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加2分(财税知识综合应用、会计电算化中级加3分),取得高级综合应用证书的加4分(会计信息管理中级加5分),只计一次最高加分。上述两加分项不叠加加分。

凡未取得上述加分项所要求的证书,但本人专业技能(包括上述证书考试未涵盖的其他小语种)水平确实达到享受相应加分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市级征办鉴定批准后,报省征办备案,可准予加分。

四、组织实施

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由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从地方公安、卫生、教育、纪检、文化、体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综合素质考评组。考评组设体能测试和面试考查两个小组,面试小组每组不得少于7人,体能测试小组每组不得少于3人。征兵办公室人员和部队接兵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考评组。各类证书的审查,由文化、体育、教育等相关部门负责。综合素质考评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具体负责的单位要做好各类保障工作,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考评工作井然有序,公平公正,安全顺利。

(一)建强工作队伍。要做好考评办公室人员选调工作,切实抽调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加综合素质考评工作。要搞好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政策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增强考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纪律观念。

(二)实行责任制。坚持谁考评、谁签字、谁负责,做到每个环节、每名应征青年、每个项目都有据可查。考评的各种原始资料,由省、市级征兵办公室妥善保管,5年内不得销毁。对擅自篡改考评成绩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落实公示制度。考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评成绩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

(四)严格考评规定。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程序和内容,严格条件标准,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考评质量,不得减少或增加考评内容和项目,不得组织应征青年才艺展示,防止发生各种问题。各单位组织综合素质考评的时间、地点提前5天报省征兵办公室。

本规定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