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省经济信息化委在牵头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中敷衍应对,不严不实,以调度代替检查,既不加强指导,也不开展考核,导致全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效果不彰。截至2018年9月,成都平原8个市仍有1199家“散乱污”企业未按期完成整治,污染情况严重。 |
责任单位 |
德阳市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何礼 |
联系电话 |
0838-2515276 |
整改目标 |
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 |
整改措施 |
1.贯彻落实《四川省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重点推进产业政策、无证无照违规生产经营、违法用地、环境污染、违法建设、安全生产六大专项整治,组织市级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2.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加强业务指导。3.将“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4.剩余6户企业(四川百炼堂食品有限公司、什邡大华合服装有限公司、什邡市农得利天府复合肥有限公司、什邡市一品溪山泉水有限公司、中江县杰兴水泥厂、四川兴府园食品有限公司)按《四川省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实施分类整治,5.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组织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并不定期检查暗访;2.每月开展督导,全力推进整治进度。3.将“散乱污”企业整治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分层分级推动“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改和搬迁。4. 全市1560户“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验收(包括在册剩余6户“散乱污”企业),整改完成率100%。5.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