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四十四)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索  引  号: 510600-2021-00010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1-0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市政府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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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08 来源:德阳市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省经济信息化委在牵头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中敷衍应对,不严不实,以调度代替检查,既不加强指导,也不开展考核,导致全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效果不彰。截至20189月,成都平原8个市仍有1199家“散乱污”企业未按期完成整治,污染情况严重。

  责任单位

德阳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

何礼

  联系电话

0838-2515276

  整改目标

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

1.贯彻落实《四川省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重点推进产业政策、无证无照违规生产经营、违法用地、环境污染、违法建设、安全生产六大专项整治,组织市级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2.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加强业务指导。3.将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4.剩余6户企业(四川百炼堂食品有限公司、什邡大华合服装有限公司、什邡市农得利天府复合肥有限公司、什邡市一品溪山泉水有限公司、中江县杰兴水泥厂、四川兴府园食品有限公司)按《四川省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实施分类整治,5.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组织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并不定期检查暗访;2.每月开展督导,全力推进整治进度。3.将“散乱污”企业整治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分层分级推动“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改和搬迁。4. 全市1560户“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验收(包括在册剩余6户“散乱污”企业),整改完成率100%5.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责任编辑:谢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