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索  引  号: 1111-2018-00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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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4-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国·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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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4-20 来源:中国·德阳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为健全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维护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德阳市基本公共服务“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目前,我市有8个街道办、119个乡镇,199个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不断扩大。“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德阳市“十二五”社区建设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大力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功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进展明显。“十二五”期间,全市大力推进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共改扩新建283个便民服务站,基本实现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站全覆盖。二是城乡社区服务内容日渐丰富。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服务内容日渐丰富,服务项目达到50余项,包含技能培训和创业扶持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以及医疗、困难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三是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优化。城乡社区工作人员文化素质明显提升,高中及以上学历占66%。全市共有120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社会组织407个,社区志愿者3.8万人,社区服务队伍逐步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四是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在旌阳区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平台子版块已在旌阳街道陕西馆社区试运行,信息化与社区服务相融和,社区一站式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五是社区服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政策创制不断加强,制度环境明显优化,初步建立了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会服务机制。“十二五”期间,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如:部分社区办公用房不足,社区服务设施老旧、利用率不高,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待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人才留不住,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资源投入依然紧张。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关键阶段,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一系列机遇和挑战。一方面,我市社会治理体系的日益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对社区建设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农业人口转移就业以及人口老龄化加速等,对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德阳“四张名片”,立足市情、统筹城乡、创新发展,推动我市城乡社区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构建设施完备、组织健全、主体多元、供给充分、群众满意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让城乡居民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拓展延伸,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人民主体,多元参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建设理念,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区服务与居民需求的精准对接,拓宽各类主体参与渠道,实现人人尽力、多方参与、共建共享。

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服务设施建设、服务队伍建设、服务产品供给,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辖区内城乡社区基础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科学布局、注重长远、量力而行,确定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力戒形式主义。

(三)发展目标

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更加成熟,服务人才队伍更加健全,制度环境更加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完善;网络联通、信息共享、响应迅速的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

1. 加强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落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综治调解室、医疗卫生室等各类城乡社区服务组织机构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积极开展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统筹人口规模、需求结构和服务半径等,合理保障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所需经费。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支持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机构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

2.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长远发展规划,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居民自愿的要求,结合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科学设置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选址、建设方式,强化社区警务室、文化体育站和卫生计生室等功能布局。整合利用社区现有场地、设施和资源,统筹村集体经济收入、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综合采取新建配建、改建扩建、资产划转、购买租赁等方式,优先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开发配套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扩大服务设施覆盖范围。力争到2020年,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面积达标率90%以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50%,室外活动广场不低于人均2.5平方米。城乡社区服务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城乡社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基本达到无障碍设置。

3. 优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使用效益,提倡“一室多用”、免费开放。整合服务项目和服务资源,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并为相关工作机构提供办事场所。优化标识设置、窗口设计,方便群众,营造亲情化、人性化的服务环境。健全综合服务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运行维护,防止其损毁、流失或被挪做它用。探索建立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行机制,有序引导社区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行管理,逐步建立社区组织、居民轮值轮管制度,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

(二)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

1. 着力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贯彻落实《德阳市基本公共服务“十三五”规划》,提供面向全体城乡居民、贯穿生存发展各阶段和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困难群体等的服务需求。认真落实《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德委办2016〔67〕号),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社区延伸,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有机衔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任务如下:

——发展城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加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落实城乡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服务,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等社会救助服务机制。

——发展城乡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逐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肺结核患者、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

——发展城乡社区社会服务。加快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发展日间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推动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健全社区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体系,加强困境儿童保障,使“儿童之家”覆盖90%以上的城乡社区。完善对农村“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扶助、生活照料、情感慰藉、心理疏导服务。探索并推进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社区照料、机构照护相互衔接的长期照护体系。规划、指定合适场所,提供殡仪服务咨询、亲属祭悼追思、家属哀伤辅导等服务。

——发展城乡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推进乡镇(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站)建设,广泛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依托社区图书室,开展“书香德阳”行动,推进全民阅读。统筹城乡社区教育协调发展,构建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广泛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教育。提升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开放水平,继续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度,利用大型活动、节假日、“三下乡”等节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全民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发展城乡社区环境治理服务。大力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向乡村延伸,加快农村改厕工作,完善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分类处置办法。

——发展城乡社区法律、安全服务。深入城乡社区开展法制宣传,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进社区,实现法律服务在城乡社区全覆盖。用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培养“法律明白人”,壮大城乡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平安社区建设,依托社区综治中心,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深化社区警务战略,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认真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工作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治安防控,深化社区警务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场所建设,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提升基层防御各类灾害的能力。

——发展农村社区生产生活服务。“十三五”期间,按照每年不低于全市村总数2%的进度,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和《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行动方案(2014-2020年)》相关要求,各县(市、区)科学编制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认真落实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探索和规律总结,逐步建立新型农村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动农村社区公益性服务、邻里互助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创新发展。

2. 着力推进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便捷化。完善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发展城乡社区短途通勤公交服务,鼓励电力、自来水、燃气、邮政等公用事业服务进入城乡社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发展城乡社区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美容美发、家电维修、餐饮、物流配送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生活服务,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采取连锁经营的方式在城乡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等零售网点。

3. 着力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和专业服务常态化。完善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以家政服务、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为主要服务内容,以低保对象、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为主要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在职党员带头到社区参与志愿活动,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到城乡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完善志愿服务记录、服务台账和回馈制度,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设立社区社会工作室,根据居民需求,分类推进日间照料、“四点半”课堂等特色服务。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和推动社区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机制。

(三)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 拓宽城乡社区服务人才来源渠道。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优秀人才向城乡社区服务领域流动,选优配强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健全居(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齐配强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开发城乡社区专职工作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优秀人才到城乡社区工作。贯彻落实《德阳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德民政发〔2017〕139号),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力争到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3800余人,具有社会助理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初级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500人,每个城乡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区社会工作者;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城乡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区居民比例达13%。

2. 完善城乡社区人才培养使用制度。认真落实《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居)委会成员教育培训机制的通知》(德办函〔2017〕30号),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员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专题培训和示范培训等,实现每3年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全覆盖。鼓励支持城乡社区服务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加大从优秀城乡社区服务人员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的力度,积极推荐优秀城乡社区服务人员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等。

(四)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

依托市、县(区)两级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阳光惠农网”、“三资管理平台”,加强城乡社区信息公开,推动“互联网+”与城乡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智慧社区,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等社区服务信息资源集成。将智慧城市、智能小区和“三无”院落整治的有机结合,推动社区养老、社区家政、社区医疗、社区消防等安保服务和社区物业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雪亮工程”建设。推动农村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和示范建设,扩大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建立成熟的智慧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形成政务高效、服务便捷、管理睿智、生活智能、环境宜居、安全和谐的社区生活新业态。

加速推进旌阳区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探索将涉及社区居民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集中办理,最大限度精简基层业务应用系统、服务终端和管理台帐,整合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形成成熟经验后逐步推广。力争到2020年,全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60%,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30%。

(五)推进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创新

1. 完善城乡社区自我服务机制。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城乡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居(村)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切实促进城乡社区回归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本位。深入落实《关于建立村(居)民代表议事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德民政发〔2017〕137号),全面推广罗江村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动员社区居民广泛有序参与社区服务项目提出、运行和监督。培育社区居民互助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村(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矛盾调解、犯罪预防、矫正帮教、禁毒禁赌、困难救助、安全监管等工作,不断壮大城乡社区自我服务能力。支持城乡社区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参与社区服务,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到2020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80%以上的驻区单位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

2. 建立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将居民自治组织纳入购买对象,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适时出台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具体配套政策,明确购买内容、服务标准、资金保障、监管机制、绩效评价等内容。建立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目录,推行政府采购、定向委托、公益创投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质量和资金效益。

3. 健全城乡“三社联动”机制。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对接、项目运作的要求,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各县(市、区)出台“三社联动”具体方案,至少在一个乡镇(街道)开展试点,逐步形成社区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相关各方监督评估的联动机制。

四、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格局。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社区治理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协调解决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合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属于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城乡社区组织;应由城乡社区组织协助的事项,应当为城乡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工作条件。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力争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社区服务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二)完善扶持政策和筹资渠道

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预留充足的用地空间,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取划拨供地的,政府要切实予以保证,闲置的厂房、办公用房、福利设施等政府资产,优先用于社区养老等服务。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加大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在社区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通过政府预算安排、社会资本投入、慈善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三)强化实施监督和公开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各级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部门协调,开展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依托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农村精准扶贫社区服务、惠农社区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逐步建立以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城乡社区服务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各县(市、区)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计划,形成市、县两级相互衔接配套的规划实施体系,确保规划建设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