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九项、第六十五项所涉矿业权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  引  号: 1111-2019-00496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0-31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国·德阳
有效性:有效
发布时间: 2019-10-31 来源:中国·德阳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川环整改办函〔2019〕140号)要求,现对《四川省落实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川委〔2018〕98号)、《德阳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德委〔2018〕12号)中的“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以来,在保护区内新批准设立采矿权3宗、探矿权11宗,为28个保护区的107个采矿权办理延续手续,为79个保护区的192个探矿权办理延续手续。2017年以来还为6个保护区的14个采矿权办理了延续登记手续,为11个保护区的20个探矿权办理了延续登记手续。其中,2017年5月还为九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红岩磷矿办理了采矿权延续手续,为瓦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洪雅县大岩窝铅锌矿办理了探矿权延续手续。”和“全省现有167个自然保护区中,四川省2017年自查发现130个自然保护区内存在1252个生态环境问题,其中矿产开发类334个、水电开发类309个、旅游开发类148个,位于核心区的356个、缓冲区的192个。”整改任务中所涉48个矿业权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反馈电话0838-2500540。
    

附件:

1. 德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 德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五项所涉矿业权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