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遴选德阳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外聘法律顾问及德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索  引  号: 1111-2019-00108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5-2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国·德阳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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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5-23 来源:中国·德阳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为充分发挥法律人才队伍在法治德阳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快推进法治德阳建设,决定遴选德阳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外聘法律顾问(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及德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复议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法律顾问和复议委员从德阳市法律人才专家库中选取。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或相关领域专业教育,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并获得国家律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除外)。

(三)从事律师工作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办理过涉及党政机关的法律事务;从事法学专业教学、科研的,应当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除外),并具有3年以上的法学教学、科研经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含2年以上从事政府法律实务的相关工作经历)。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纪律处分或者行业处分。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除外)。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8日。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下载《法律顾问及复议委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表内各项信息,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可在德阳市法律人才专家库遴选中提交资料的基础上补充提交能够证明其学术能力、职务职称(含社会兼职)、社会影响、办理的重大涉法事务、获得的表彰奖励等能够证明其具有较高业务水平或较高综合素质的资料复印件;报名人员自递交德阳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遴选资料至今未发生新情况的,不再补充提交资料。

《法律顾问及复议委员报名表》及上述相关资料需一并报送纸质文件1份,并发送《法律顾问及复议委员报名表》word版至指定邮箱。纸质文件可通过邮寄、直接递交等方式送至德阳市司法局409办公室(收件人:德阳市司法局备案审核科,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南路二段239号,邮编:618000,联系电话:0838-2205399,电子文档发送至dysbash@163.com)。 

(二)审查

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后,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学术成果、社会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等各方面因素,初步拟定法律顾问和复议委员名单。

(三)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顾问和复议委员初步名单拟定后,市司法局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7天。

(四)审定和公布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司法局将法律顾问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将复议委员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五)签订聘用合同

法律顾问和复议委员名单审定通过后,市司法局将与受聘人员在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向社会公布最终名单。

四、其它事项

(一)法律顾问与复议委员原则上不兼任,报名人员需在《法律顾问及复议委员报名表》中指定位置(报名类型一栏)注明报名参与遴选的具体类型,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可报名参与遴选复议委员,不参与遴选法律顾问。

(三)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选资格。

五、本公告由德阳市司法局解释。

 

附件:   法律顾问及复议委员报名表

 

德阳市司法局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法律顾问及复议委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籍  贯

 

健康状况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位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获得的最高学位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工作单位

 

职  务

 

职称

 

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主要研究方向

 

公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

方式

电话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报名类型

 

是否服从调剂

 

 

 

 

 

 

 

 

 

 

 

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法律实务及获奖情况

 

 

 

 

 

 

 

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社会兼职、参与的重大活动及获奖情况

 

 

 

 

 

 

 

 

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

(本人承诺:上述表格中所填内容真实、完整,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须写“无”。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按实际需要分栏,也可另设附表。最后一栏本人承诺和填表人签名需手写。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