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八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
索  引  号: 1111-2018-00213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6-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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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6-20 来源:德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6月19日上午,市长赵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八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城市管理法律空白,进一步健全了城市管理法律体系,为城市管理工作者依法治理、依法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条例》共5章42条,规定了立法的适用范围、城市管理职责、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等8个领域亟待解决的17项城市管理事项,明确了执法原则、强制措施,以及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外,《条例》明确了部门职责及公众参与,强化了对违法建(构)筑物的法律监督,加强了油烟排放污染处罚以及落实处罚信息公开,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等内容。会议指出,《条例》的施行将有效治理城市管理中乱挖乱占、乱吐乱扔、乱停乱放等“顽疾”,是适应德阳城市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客观需求。会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城市管理部门要结合《条例》规定和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利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管理手段向智慧化迈进;要开展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补齐城市管理短板,严格依法查处城市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助力城市品质形象和竞争力提升,为市民提供一个整洁优美宜居的工作生活环境。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德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目前,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正处于多方发力、全面发展的信息化建设重要阶段,为不断完善防汛抗旱减灾应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技防措施软硬件条件,我市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再次修订。新修订的预案共7章30小节,主要明确了预案的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落实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对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理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会议指出,本次修订顺应德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可有效提高主动预防、应对水旱及其衍生灾害的能力,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动,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道路交通项目、TOT项目等事项。

会议邀请了2名分别来自基层、国有企业的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列席会议。(记者 邱洁)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