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八届十三次常务会议
索  引  号: 1111-2017-0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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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7-12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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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7-12 来源:德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7月11日上午,市长赵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八届十三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命名旌阳区东湖乡高槐村等176个村为市级“四好村”的通知》。2016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以“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四好村”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我市决定命名旌阳区东湖乡高槐村等176个村为首批市级“四好村”,其中:旌阳区14个、广汉市29个、什邡市15个、绵竹市24个、中江县73个、罗江县21个。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相关事宜。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8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3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工作的通知》。全市现有7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2个区域合作共建园区和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为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集中集约集群发展,合理配置资源,提升承载能力,我市将结合各工业园区自身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确定重点发展产业,逐步优化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实现产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原则上,国家级园区按照“两主三辅”、省级园区和市级园区按照“一主两辅”确定产业发展定位。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为加快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产业规模,我市将对符合支持范围的电子信息企业给予系列政策支持,用于鼓励外地电子信息产业链上的高端成长型企业落户德阳,主要包括:财政奖励、场地租金补贴、高管人才扶持、政务服务保障、发展服务保障等方面。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的规定》。《规定》分类明确了县(市、区)政府、市级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领导应急处置程序,并规定了市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程序和责任追究相关事宜。同时,按照突发事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原则,对一般、较大和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各个责任主体的工作流程分别进行了规范。按照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和市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没有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的,或对可能演化为较大及以上的一般突发事件没有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办的;出现不按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其他处置失当的情况,经认定造成较为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德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于耕地保护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衔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我市对《德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了调整完善,严格落实省政府下达的新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加强规划协调衔接,严控建设用地规模,优化我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设立市级基金、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事项。

会议邀请了2名分别来自环保、卫生领域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旁听会议。(记者 叶书英)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