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衔接铸利剑 携手共保食药安
索  引  号: 1111-2017-004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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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11-2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国·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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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1-24 来源:中国·德阳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近日,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与德阳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召开了工作联席会,重点对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运行情况、近期食品药品违法新态势、年度执法人员培训和年终目标考核等事宜进行了讨论。

自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成立以来,食药监部门与公安部门进一步紧密配合,两部门围绕深入推动、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的思路,通过联席会议促使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和部门联动等机制的落地落实,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标准,确保行刑衔接渠道畅通、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坚持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并举,注重从制度上巩固已有成果和模式,建立起了“双打”(行政执法打击和刑事司法打击)长效机制,有力地推动了食品药品“行刑衔接”的向好向快的发展,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取得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水平和成效的“双提升”。

一是统一食品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双方在指导、协调区县查办涉及食品案件时,要求要以“一非两超”中的“一非”为主,本着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集中优势力量,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飞行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员,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形成倒逼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在指导、协调区县查办涉及药品方面案件时,要求对生产、销售假药罪不设置门槛,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均构成了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及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二是探索建立大案要案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实行联合挂牌督办,有力震慑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必要时邀请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针对案件性质、复杂程度、涉及范围、可能导致的后果等情况,进行事前风险评估研判,并对案件的调查、证据的收集、采信等细节进行讨论会商,确保案件依法处理。

三是推进形成信息资源互补共享的机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和执法特点,相互学习,相互指导,共同研究,努力提髙调查取证的能力和证据质量,实现证据的互信和共享。必要时请求检察院对行政执法及侦查过程中的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固定及规格标准,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做到严刑峻法,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绝不手软。

截至10月31日,德阳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食品药品刑事犯罪案件28件,公安部门立案6件,检察院提起公诉2件,法院判决案件2件。其中吕某某、张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林某某、唐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查处、判决有力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了各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以实际行动坚决守住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底线,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作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