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索  引  号: 1111-2017-00407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9-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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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意见,方案,制度,服务,信息,公开,政府网站,调整,管理,结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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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9-2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为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德阳市近日出台《德阳市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采取1+6模式全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其中,1即什邡市作为全国100个试点县(市、区)之一;6即在旌阳区、广汉市、绵竹市、中江县、罗江县和德阳经开区同步开展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养老服务、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十个方面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要求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通过试点,着力在政务公开方式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上取得突破,努力向公开更高效、服务更便捷、结构更合理、分工更精细的政务公开工作新阶段发展。

  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将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在全面梳理细化公开事项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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