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2018年1-2月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
索  引  号: 1111-2018-00123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3-3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国·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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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3-30 来源:中国·德阳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案件查办情况

2月,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共立侵权假冒案件69件,同比增长137.93%;办结案件43件,同比增长95.45%,涉案金额70.238万元

2月,全市公安机关破案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涉案金额270万元;全市检察机关批捕案件5件、13人;全市审判机关共受理案件4件、审结案件1件、判决1人。

二、工作信息采用情况

市级部门:市商务局14条、市食品药监局5条、市文广新局5条、市农业局4条、德阳检验检疫局4条、市科知局2条、市工商局2条、市林业局2条、市检察院1条,县(市、区):广汉市12条、中江县4条、旌阳区1条、罗江区1条、什邡市1条。

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2月,全市公开14条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市工商局12条,市食品药监局2条。

四、工作动态

(一)食药经信初携手 节日食盐保安全。为进一步加强食盐市场监管工作,规范食盐经营者经营行为,防止非碘盐和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保障春节期间食盐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近日,广汉市食药监局、经信局携手,在广汉市盐业支公司的大力配合下,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辖区范围内食盐市场开展了专项检查,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此次专项检查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区域,先后抽查了世纪百盛购物中心、百伦百货超市、鑫恒星食品有限公司、卓越味业有限公司及城北装饰城、海湖市场等16家食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销售的食盐来源是否正当、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确保食盐进货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积极宣传《食盐专营办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行为,由经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通过此次食盐市场专项检查,基本摸清了我市食盐经营企业及用盐企业基本情况以及食盐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情况。同时,对广大群众和食盐经营户如何科学食用碘盐的知识、盐业法规政策等知识进行了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食盐市场环境,促进了食盐市场良性发展,奠定了建立经信和食药监部门间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的基础。(广汉市打假办提供)

(二)德阳市文化市场春节期间健康安全有序。为确保2018年春节期间我市文化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以“五个到位”多措并举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春节期间全市文化市场“零事故”。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召开专题会议,对文化市场监管做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进行了专题安全生产培训,签订了安全守法承诺书,要求经营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守法经营,做到安全巡查天天查、安全隐患随时改,坚决杜绝文化市场发生安全事故。

二是隐患排查到位。春节前,联合公安消防、环保、工商等部门对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90余处,现场整改70余处,限期整改20余处。

三是专项检查到位。开展网吧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出版物市场集中检查清理行动,严查各类违禁、非法出版物;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是日常监管到位。春节期间,全市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坚持每天由一名领导带班,保证两名执法人员值班巡查市场。加强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10余家次,警告12家。

五是举报处置到位。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24小时值守,有举报情况第一时间处置,春节期间共接举报31次,涉及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举报8件,目前已全部处置到位。(市文广新局提供)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