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实效明显
索  引  号: 1111-2018-00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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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7-2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国·德阳
关  键  词:德阳市 执法检查 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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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7-27 来源:中国·德阳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及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精神,德阳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四川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2018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在基层统计调查工作中得到严格贯彻落实,从源头上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一、统筹部署,目标明确。2018年年初,参照四川省执法监督局《四川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考核办法》部署,制定了《德阳市统计执法监督局2018年工作要点》和《德阳市统计局2018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统筹部署全年统计执法工作。于5月开始对全市20家执法检查单位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目前现场检查工作已经结束。

二、公正公开,流程规范。严格《四川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全市统一的“双随机”抽取平台上导入3000余家定期报表单位和全市(包括县市区)所有统计执法人员,并同步进行公开。 在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循检查程序规范、法律文书齐备、执法人员合规、检查过程可追溯的原则。

三、协调配合,注重实效。针对执法局人员熟悉执法流程和专业统计人员熟悉专业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检查组设置组长1名,负责检查组的全面工作,拟定执法检查方案,组织组员实施执法检查、撰写检查报告等相关工作;设置专业类执法检查人员2名,主要完成对应专业具体指标的检查任务,收集证据材料;设置综合类执法人员1名,负责协助取证和制作笔录,以实战培训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执法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储备。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向检查单位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专业执法人员从业务角度对统计业务进行现场指导,夯实统计数据的基层基层工作,持续提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效性。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