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什邡市税务局“四举措”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索  引  号: 1111-2019-0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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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1-3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国·德阳
关  键  词:德阳 什邡市 税务局 举措 做好 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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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1-30 来源:中国·德阳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等文件要求,什邡局认真组织实施了201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较好地落实了对A级纳税人的系列服务举措。

重视宣传引导。通过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媒体等形式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重大意义、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D级纳税人的限制措施,以及国家对A、B、C、M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等便利政策。同时,以税收宣传月活动、走访纳税人为契机,让纳税人了解信用评价的公信力、执行力,增强依法纳税的荣誉感,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开展,各基层管理分局具体操作。及时将评价标准、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通知到各管理单位,在各个时间节点上,及时下发了工作提醒和操作说明,发布相关工作提醒、通知等,通过电话、微信群督促、解决基层评价工作。

科学准确评价。一是开展培训,组织参加纳税信用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和指标口径视频培训。二是核实基础数据,对以往原国地税对比不成功、关键信息不符的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并在“金三”系统中进行修正,尽可能扩大参评企业的范围和基数。三是逐级审核,对纳税人的评价结果是否属实进行逐级审核把关,确保实际评价结果与金三系统数据、与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状况相统一。

拓展结果运用。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扩大与有关部门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加大“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诚信纳税氛围。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