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四个强化”扎实开展“双十一”网络市场监管
索  引  号: 008380490/2018-0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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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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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网络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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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1-1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双十一购物高峰期间,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保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市工商局结合德阳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采取四个强化举措,扎实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一是强化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制定《关于开展双十一网络市场定向监测的通知》,要求11月1日至11日期间,全市网监系统安排专人值守,在全市开展双十一网络市场定向监测。重点检查网站、网店是否发布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销售三无产品,不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隐瞒重要事实诱使消费者订立合同,诋毁竞争者商业信誉、刷单炒信以获得竞争优势等,维护电商促销活动期间网络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针对双十一集中促销高峰,市、县两级共通过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刊发网络交易监管法规和消费维权提示5期次,制作《这些网络消费常识,你知道吗?》专题动漫视频并通过微博、微信发送、转发近1100余人次,发放《消费者网购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宣传单2000余份,提高网络消费主体理性消费意识。

三强化网络虚假广告监管。以服装鞋帽、电子产品、名优土特产、食品、保健品等为重点,加大对虚设折扣商品、清仓大甩卖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性价比最高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用语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涉及虚假宣传、发布不良广告信息网店商家,公示被查处网络用户名单。

四是强化合同违法行为监管。通过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宣传《德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指导网络经营者加强合同管理。对存在不平等的格式条款进行指导修改,严厉查处网络经营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合同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11月11日,全市共监测第三方平台网店307户次、企业自营网站953户次、微信微商公众号等其他网络经营服务网站153户次,实地检查网络经营主体6户次,监测摸排涉嫌网络交易违法线索12条,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行政指导19户次,责令整改网站3个,立案查处涉网违法案件2件,受处理消费投诉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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