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日前刊登了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富同志被表彰为“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此次四川省仅有两人获此荣誉,这也是四川省商务系统首次获此殊荣。
作为一名军队转业干部,王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工作、锻炼自己,尤其在打击侵权假冒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成效显著。近几年来,王富与支队同事一起先后参与了商务领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拍卖、典当等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积极协调组织开展了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互联网等重点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治理,组织检查商贸企业300余家,发放商贸宣传资料2000余份,指导商贸企业100余家,参与处理举报商贸领域案件33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100%。牵头协调组织督查市级成员单位及县(市、区)相关单位103家、企业162家。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连续四年保持全省市州前列;2016年、2017年德阳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在全省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荣获第一名,连续五年保持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