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一摊位销售的乌鸡兽药残留超标
索  引  号: 1111-2019-00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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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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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1-28 来源:德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近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肉制品共4类食品199批次样品。经检验,15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蔬菜制品9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肉制品1批次。

据通报显示,其中涉及,在广汉市海湖市场7-18号摊位尹丽霞销售的“乌鸡”,检出兽药残留磺胺类(总量)超标。什邡市阳氏干杂铺销售的“干银耳”,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记者伍玲)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