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德阳市曲艺家协会名称预登记的通知
索  引  号: 00838028X/2018-00274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11-0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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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机关,文件,报告,章程,条例,规定,中国,管理,资产,国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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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1-0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董荃、徐江明等发起人:

  你们申请为德阳市曲艺家协会核名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核准。准予筹备成立德阳市曲艺家协会,拟任法定代表人为董荃。

  你们应自即日起6个月内,取得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召开理事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筹集不少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其中国有资产不得超过1/3),建立验资账户,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德阳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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