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什邡市共有农村特困人员1436人,其中集中供养946人,散居供养490人,集中供养标准为500元/月/人,散居供养标准为400元/月/人;共有城镇特困人员55人,其中集中供养33人,散居供养22人,集中供养标准为785元/月/人,散居供养标准为785元/月/人,全市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5﹪。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什邡市共有农村特困人员1436人,其中集中供养946人,散居供养490人,集中供养标准为500元/月/人,散居供养标准为400元/月/人;共有城镇特困人员55人,其中集中供养33人,散居供养22人,集中供养标准为785元/月/人,散居供养标准为785元/月/人,全市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