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救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索  引  号: 008384280/2018-00088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05-2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关  键  词:政策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18-05-2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1)申请住院一站式医疗救助需提供:书面申请,患者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低保、五保、优抚对象或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医院出具的入院证或病情证明书等。

  (2)申请住院事后医疗救助需提供:书面申请,患者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低保、五保、优抚对象或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转院证明,出院证、医疗费用发票及医保(新农合)结算单原件等。

  (3)申请门诊医疗救助: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医疗救助基金结余情况动态确定门诊救助的实施额度和实施时间。对患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人员及患常见病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实施门诊救助,申请门诊救助需提供申请书,被救助人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医院病历、处方和门诊发票原件等。

  《德阳市旌阳区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德市旌府办发[2016]42号)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