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08380263/2018-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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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9-12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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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9-1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德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德办发〔2018〕48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德阳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8〕41号)和《关于印发德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德办发〔2018〕48号)精神,结合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市司法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动态更新。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二)推进决策、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凡是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和市司法局相关的重要事项,要实事求是公布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要细化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做好财政资金的预决算、公共预算收支等情况公开。

(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公开。做好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等法律援助工作相关信息公开。

(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公开。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工作机制情况公开。

三、公开程序

政务信息公开按规定流程办理,办理结束后,责任科室将已公开的政务信息纸质文件材料报送局办公室存档。

(一)提出: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信息的拟稿人提出初步公开意见并报送科室(或分局)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

(二)初审:责任科室(或分局)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三)保密审查:局保密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审核:分管局领导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审核;

(五)公开:局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政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微信等形式予以公开并报送市有关部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扎实有序地推动政务工作开展。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局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处理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二)加强载体建设。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功能,加大政府权威信息新媒体发布力度。

(三)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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