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7月23日-8月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15日(10个工作日)。
一、2019年7月23日至8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一、2019年7月23日至8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 审批时间 |
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 江沙33-64井组钻采工程 | 德阳市中江县回龙镇仁义村3组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2019〕80号.pdf |
2019/8/1 |
2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 文星7井钻采工程 | 德阳市罗江区略坪镇高玉村3组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2019〕81号.pdf |
2019/8/1 |
3 | 四川鸿永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 人防设备制造加工 | 德阳市区岷山路与图门江路交汇处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2019〕82号.pdf |
2019/8/1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或德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2510517
通讯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618000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