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
索  引  号: 008380917/2019-00125
文  号:德环函〔2019〕58号
发布日期: 2019-03-2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有效性:有效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19-03-27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现将我局关于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预审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批。

  一、京昆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工程起于绵阳游仙区,经我市止于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交叉。其中我市境内由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进入,经中江县黄鹿镇、永太镇子金跨越凯江,在旌阳区新中镇以南与在建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交叉相接,经和新镇至广汉市连山镇、松林镇、三水镇附近接入成都市青白江区。路线长127.660 公里,其中德阳市56.804 公里,包括中江县29.0 公里、旌阳区12.621 公里、广汉市15.183 公里。新建里程118.36 公里(其中德阳互通K1740+616 至二绕枢纽互通K1756+143 为高架桥形式,其他路段基本为路基加局部隧道桥梁形式)。另在我市设黄鹿、永太、新中、和新、德阳等5条互通连接线。

  工程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关帝枢纽互通~成青枢纽互通止点新建段,采用设计速度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 米、双向8 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工程全线设置桥梁61837.26 米/176 座,隧道6030 米/8 座,互通式立体交叉21 座、服务区2 处、停车区2 处、养护工区3 处。工程总投资估算333.16亿元,环保估算总投资132727.5万元。

  工程属于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以隧道形式穿越四川省崴螺山省级森林公园取得了四川省林业厅同意(川林造函[2018]420号),符合管理要求。

  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书结论。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等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可能减少地表扰动和破坏。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设置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安排在永久征地范围内,施工营地尽量租用民房。合理降低路基高度、收缩边坡,减少占用耕地和河流湿地,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取土和弃渣。占用基本农田及林地应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落实占补平衡要求。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泥浆、废水的处理处置,做好挡护措施,严禁污水、污泥等直接排入水体;桥梁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进行,采取合理施工方式,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施工营地、机械修理场、混凝土拌和站应设置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市政垃圾处理场处置,弃渣送渣场堆存,严禁向水体排放或倾倒。

  落实营运期环保措施。沿线服务设施设置节水设施,服务区、停车区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后,用于农灌、绿化或道路洒水;收费站、养护工区、管理所生活污水通过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或绿化,均不外排。

  (四)落实工程沿线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料场、混凝土拌和站、沥青拌和场等不得设置在学校、医院、居民点等保护目标的上风向,并尽量远离敏感点。合理优化沥青拌合场位置,采用密封式并配备有消烟装置的沥青拌合设备,控制和减小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施工管理,路基施工中应采取打围施工、洒水降尘、遮盖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五)认真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妥善保存路基开挖的表土、耕作层土壤等,以便施工后期用于施工迹地和公路两侧的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捕猎保护动物和其他野生动物;施工期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裸露边坡、临时占地等进行生态恢复,对临时占地要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植被恢复应注意生物多样性,尽量采用当地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工程在CK39+463—CK39+590、CK39+908—CK40+532 路段以官山梁子隧道(CK39+201~CK40+692)方式穿越四川省崴螺山森林公园,涉及森林公园范围751m。涉及生态保育区510 米。隧道进出口均不在森林公园范围。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尽量利用公路永久占地,不得超出公路红线范围;施工和营运期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供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和野外用火规范,建立施工区森林防火、火警警报管理制度,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

  (六)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噪声不扰民;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进行降噪,控制和减小交通噪声的影响,确保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对远期可能超标的敏感保护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商请并配合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公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

  (七) 隧道工程施工前要详细调查当地水文地质资料,隧道工程若涉及居民取水井、泉或暗河的,应优化隧道施工工艺,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控,采取可靠的工程措施,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减缓对居民饮水造成的不利影响。

  (八)按报告书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跨越河流水体的桥梁两侧强化防撞设计、设置限速牌等警示标志;敏感路段设置防撞墩、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应急池等,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强化涉及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等敏感路段环境风险管理,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防止运输危险品车辆突发事故对水体造成污染。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