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在全省率先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
索  引  号: 1111-2019-00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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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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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9-11 来源:德阳晚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日前,记者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年内牵头起草专门的四川省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除成都以外,德阳、广元2个城市要率先出台垃圾分类专门地方性法规。

我省自2015年起,在成都、德阳、广元等3个国家重点城市和攀枝花、绵阳、遂宁、泸州等4个省级示范城市,启动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当前,我省尚没有一部省级层面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现有与垃圾处理相关的条例还不够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因此,有必要在修订完善现有相关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垃圾分类条例,将垃圾分类工作用法律手段推动和规范,这不仅有利于各方行为主体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更有助于形成科学、专业、统一的垃圾分类处置长效机制,为我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根据要求,成都力争2019年出台《成都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德阳、广元2个国家重点城市要率先出台垃圾分类专门地方性法规。

据德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介绍,今年5月,《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9月初,相关部门分析研讨了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报送系统第二季度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体制机制建设、示范片区建设、设施建设、分类作业、组织动员、教育工作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接下来,我市将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地方立法,加强对县(市、区)的督导考核,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同步加快示范片区建设,扩大垃圾分类居民户数覆盖率,市本级收运区域尽快落实拟建的39个示范片区建设,完成点位设施投放;加快市本级点位、收运体系、终端处置项目建设,实现处理设施建设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系统衔接匹配,尽快完善我市可回收体系试点建设。(记者刘俊宏)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