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方案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索  引  号: 1111-2019-00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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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6-1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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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6-13 来源:德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德阳市2019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方案近日出炉,结合调结构、换动能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推动机械、化工、建材、砖瓦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加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执法监督和查处力度,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使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明确退出标准

方案明确,须拆除相应主体设备的,具备条件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

此外,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方面,方案也提出了相应退出标准。对主要工序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不达标的企业,将限期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若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将依法报批关停。对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注销生产许可证。对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并由相关部门吊销其证照。

加强执法监管

执法部门将通过常态化的执法检查,开展重点行业能源消耗情况调查,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全面调查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生产状况和生产条件,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组织检查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在9月底前集中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并将定期监督检查,对进展较慢的县(市、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争取11月底前进行检查验收,持续开展跟踪督查,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实施信用约束

对实施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情况,将依法依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安置、转产转型等,财政将予以相应支持。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将由相关部门纳入全市、全省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记者伍玲)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