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拟定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监督纠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承办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负责市政府涉法事务处理;负责对仲裁机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依法编制政府立法计划,组织开展立法调研,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论证审查等工作。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期督导。承办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中期督察座谈会,认真研究讨论了中期督察的重点工作以及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下半年工作的相关情况,有效解决了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中期督促检查。对各县(市、区)、市级部门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情况进行了中期督查。
严把行政决策合法关。2018年,共参与各类文件、协议、涉法事务处理共计400余件,其中:审核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30余件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6份;审核各类招商引资协议及其他涉法事务370余件次,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87份。
坚持会前学法常态化。精心组织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截至12月,共组织安排市政府常务会学法17次,内容涉及宪法修正案、城市管理、水污染防治等各个方面。
统筹开展立法工作。指导协调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广新局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绵竹年画保护和发展条例》的立法工作,并对起草报送的立法草案进行审查论证工作。2018年7月1日,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德阳市为省政府确定的“三项制度”试点地区,通过时间的试点,各级各部门不断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探索创新执法方式,综合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市59个市级部门的分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执法机构负责人以及市、县两级法制办共计300余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
全面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监管。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进行全面审查,2018年共年审市级部门行政执法证件941个,年审通过867个,未通过74个(含因执法资格过期暂扣56个,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执法岗位注销4个,在岗遗失14个)。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了第1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台账中随机抽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执法案卷120余卷。
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对市级部门行使的2515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并公布,并形成了《德阳市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本)(送审稿)》,包含31个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部门(单位)共计289项行政许可事项。
持续提升行政复议诉讼水平。2018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7件,已审结94件。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参与行政应诉案件39件次。
二、机构设置
德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73.9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64万元,增长6.75%。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了西北化工、三项制度试点等工作。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7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89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7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04万元,占81.30%;项目支出69.94万元,占18.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3.9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64万元,增长6.75%。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了西北化工、三项制度试点等工作。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64万元,增长6.75%。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了西北化工、三项制度试点等工作。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7.56万元,占84.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1万元,占8.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63万元,占1.77%;住房保障支出(类)19.68万元,占5.2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3.9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39.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7.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22.4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9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31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0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7.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6万元,占9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7万元,占9.66%。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6万元,完成预算128.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9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西北化工、三项制度试点、地方立法三大板块工作,同时精准扶贫下乡工作力度加大;且轮胎磨损达到了更换轮胎要求,为保证行车安全,今年更换了轮胎。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6万元,主要用于西北化工、三项制度试点、地方政府立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精准扶贫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完成预算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减少0.18万元,下降32.72%。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降低。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市法制办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地方政府立法””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市政府法律顾问”“北大法宝数据库”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地方政府立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6.93万元,完成预算的69.3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市的年度立法计划顺利推进,完成《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组织起草审查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现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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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地方政府立法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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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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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6.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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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6.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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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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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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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8年政府立法计划完成《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组织起草审查工作;督促指导具有立法调研项目的责任单位开展立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组织编制2019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
按照2018年政府立法计划完成《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组织起草审查工作;督促指导具有立法调研项目的责任单位开展立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组织编制2019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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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和审查工作。 |
组织开展专家论证2次、立法协商2次、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12次,完成1部地方法规草案和1部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送审。 |
组织开展专家论证2次、立法协商2次、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12次,完成1部地方法规草案和1部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送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编制2019年立法计划。 |
公开征集立法计划、开展立法项目论证,草拟2019年立法计划草案。 |
公开征集立法计划、开展立法项目论证,草拟2020年立法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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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2018年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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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控制数 |
10 |
6.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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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和发展条例》 |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绵竹年画的保护与传承,促进绵竹年画的创新与发展 |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绵竹年画的保护与传承,促进绵竹年画的创新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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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德阳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德阳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
2.行政复议应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为8.875万元,完成预算的88.75%。通过项目实施,认真履行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能,继续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发挥了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行政复议和应诉系市政府法定职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未发现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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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行政复议应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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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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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万 |
执行数: |
8.875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9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8.87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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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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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按法律规定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指导县(市、区)政府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参与信访复查复核等。 |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7件,行政应诉案件40件次;指导县(市、区)政府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参与信访复查复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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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组织20余名行政复议委员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议研究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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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加强复议监督 |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加强复议监督 |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监督作用 |
|
满意度指标 |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3.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经费2018年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的执法部门运用信息化执法手段还不够丰富,裁量权使用需要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装备信息化,按省政府统一部署,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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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行政执法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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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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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万元 |
执行数: |
1.4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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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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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行政执法监督经费2018年全年预算数6000元,执行数为6000元。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
已完成2018年行政执法监督预算数6000元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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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
预计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20卷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不断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 |
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案卷”的封闭化方式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
3天内完成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控制数 |
1.4万元 |
已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
已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满意度 |
≧90% |
已完成 |
4.市政府法律顾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96%。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市政府依法决策,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存在经费过低不足以激发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如有可能,提高法律顾问报酬。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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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政府法律顾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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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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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9.6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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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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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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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支撑。 |
全年累计参与市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50余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300余条,有力推动了市政府依法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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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 |
完成 |
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推动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
全年累计参与市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50余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300余条,推动市推动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
|
效益指标 |
完成 |
完成 |
合法性审核机制得到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
合法性审核机制得到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满意 |
满意。按时保质提供法律审查意见 |
满意。绝大多数能够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价值的法律审核意见。 |
5.北大法宝数据库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各科室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进行法律法规、案例参考等查询。北大法宝数据库用于日常查询应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未发现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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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大法宝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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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原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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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万 |
执行数: |
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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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5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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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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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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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立法科、合法性审查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进行法律法规、案例参考等查询。 |
立法科、合法性审查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法律法规、案例参考等查询,用于业务工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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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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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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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查询应用 |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
完成法律法规、案例参考等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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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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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法律法规规定、动态、案例、用于日常业务工作法律参考 |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加强复议监督 |
用于日常业务工作参考,促进法律适用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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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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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满意 |
满意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德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市法制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5万元,比2017年减少0.21万元,下降0.56%,与2017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2018年,市法制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公车保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地方政府立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西北化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法制建设(项),指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德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市法制办主要职责
拟定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监督纠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承办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监督、考核;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负责市政府涉法事务处理;负责对仲裁机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负责编制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确定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起草或组织相关部门起草政府规章草案以及送审、备案、拟定解释和组织立法后评估;办理同级人大、上级机关制定的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调研等。
(二)机构人员情况
下设综合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审核备案科、法规科。核定行政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员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2013年9月,经德阳编办批准,我办成立下属事业单位德阳市行政复议指导中心,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人,其中七级职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73.98万,包括:行政运行 239.6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5万元,法制建设22.42万元,事业运行7.97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30.11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8万元。总决算收入较2017年增加增加23.64万元,增长6.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地方政府立法工作、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西北化工相关工作及支付援藏干部生活补助等。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决算总额为373.9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9.6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64.08%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5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12.7%;法制建设22.4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6%;事业运行7.9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2.1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3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1.4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4.7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1.89%;行政医疗6.6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1.87%;住房公积金19.6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5.18%。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工作。2017年部门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及年末结余结转都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认真完成。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全年执行进度分别为100%。
(三)综合管理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法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依法行政推进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法制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法制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资产管理及构成
固定资产59.60万元,占总资产的91.8%,无形资产2.49万元,占总资产的4.17%。2017年固定资产59.60万元,无形资产为2.49万元。
3.机关厉行节约
2018年三公总支出3.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6万元,公务出国为0,公务接待0.37万元。
4.财务工作管理
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对项目资金、政府采购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绩效管理工作开展
积极开展部门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运用于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四)整体绩效
法律顾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18年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政府、服务基层为宗旨,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市法制办共参与各类文件、协议、涉法事务处理共计400余件,有力地保证了市政府各类行政决策行为合法。
部门整体评价结果。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各级各部门不断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探索创新执法方式,综合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开展了第1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台账中随机抽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执法案卷120余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7件,已审结94件。2018年7月1日,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市法制办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并及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积极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为市法制办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经费保障。
德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