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房屋安全排查 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索  引  号: 008381418/2019-0008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3-1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有效性:有效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19-03-1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 3月6日-14日,市房管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市区范围内产权属于市本级或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8处危旧房屋,6处自有产权危旧房屋,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走访排查。

工作小组在走访排查中发现,以市住建局发出的排危通知的3处已经排危(如:泰山南路一段167号原妇幼活动中心危房已经进行了拆除排危处理,中国农业银行德阳泰山支行去年排查玻璃幕墙危险等级为黄色,已经拆除排危,德阳市二医院档案楼已经维修加固);有2处已经停止使用(如:德阳市委党校教学楼,德阳市农业局泰山南路80号原办公平房);有11处还未进行排危处理(如:二重集团公司共11栋单位产权、3栋房改房汶川地震严重受损,泰山南路市物资大院1、2栋,北街中立商务中心影楼,四川在生源面粉有限公司巴山街平房、暑前街桐花巷17号两户私产平房,东山南巷45号院配电房,峨眉山南路二段35号湖滨苑和峨眉山南路二段103号旌湖名居苑两小区屋顶钢结构装饰架等8处危房未拆除排危。东山南巷45号院1栋危旧房未进行维修加固。东外街西楼,东外街3号第3栋产权人未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排除隐患)。

下一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将加强对市本级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产权的危旧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排查,做好随报随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属我局管辖范围的及时通知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排危处理,属旌阳区、经开区管辖范围的及时通知两区住建部门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排危处理,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