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8380407/2019-0018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5-0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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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5-0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针对近期我国接连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布置、层层落实、切实增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从组织领导、管理措施、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检查督促、事故查处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水利生产安全。 

 二、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节日安全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水利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对高边坡、起重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挡、临时设施等关键部位及设施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止因赶工期、抢进度而超负荷、超强度施工生产,严防三违发生。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重点做好水库、水闸、供水设备等隐患排查,认真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做到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三、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要做好节假日及汛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领导干部带班和巡视检查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加强巡查和值守,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出现紧急情况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按相关规定上报,确保报告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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