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二、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三、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申请材料: 一、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四、外籍人士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费用: 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常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