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 |
德阳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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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 |
2017年11月 28 日 (周二 )上午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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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嘉宾 |
德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廖德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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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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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促进群众在城乡社会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不断完善,将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确保村(社区)重大决策和决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矛盾纠纷理性化、法制化解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市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从2012年试点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到2014年2月,全市1778个村(社区)都聘请了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一村(社区)一律师(顾问)”全覆盖。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形成的“德阳经验”引起了中央及省市媒体的关注,《人民日报》2016年3月9日“两会特刊”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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