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出台

记者从1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行的《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已正式出台,将于4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继《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后,我市出台的第二部地方性实体法规。

物业管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推进基层社区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出台该条例也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该条例共八章52条,主要内容涵盖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重点解决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关于政府及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二是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监管难的问题;三是关于物业管理纠纷源头预防的问题;四是关于召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履职中的问题;五是关于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六是关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七是关于物业服务收费难的问题;八是关于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难的问题。

据悉,近年来,我市物业管理取得了长足发展,覆盖面不断扩大,在改善群众生活和工作环境,解决城乡就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429家,已实施物业管理项目2729个,管理面积4864万平方米,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约2.23万人。(记者肖盛雄实习生唐晓宇)

责任编辑:李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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