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

为进一步壮大大企业大集团规模,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出台了《德阳市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相关政策措施》。

根据该政策措施,我市鼓励企业晋阶升等,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跨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台阶的,分别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上100亿元后,每首次跨过一个50亿元,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我市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引导大企业大集团加强行业关键性技术攻关。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国家级或国地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纳入国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的业主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为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省级双创企业示范基地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开展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择优给予财政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50万元。

此外,对于企业转型升级、品牌建设,以及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企业要素保障等方面,都加大支持力度,给予相应补助和奖励。

据悉,“大企业大集团”指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培育对象”原则上指主营业务收入6亿元以上且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增长速度快的工业企业。另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享受一项,已享受国家、省级相关政策的不重复享受。对带动性特别强、对当地地方经济贡献特别大的企业、项目等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市本级其他支持工业发展相关政策中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记者秦琴)

责任编辑:李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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