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打非法捕捞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3月以来,我市警方结合“迎庆”系列行动,以在禁渔期使用禁止使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为重点,全力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会战,取得阶段性战果。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巡查200余次,出动警车200余台次,警力400余人次,核查“打非”线索100余条,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对1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

我市警方制定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具体水域。为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打非”氛围,全市环侦部门积极协调乡镇派出所深入辖区水域、河道、湖泊和水库及周边村庄、城市主要道路,采取发放宣传单、向群众宣传禁渔期有关要求和相关法律知识等方式,切实增强广大市民遵纪守法意识和共同维护禁渔期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休渔初期,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环侦部门与农业渔政、水产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围绕严打禁渔期间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会商研判,针对河湖水库巡查和重点对象排查等工作联合拟定行动方案,在案件线索移交、现场执法分工、船只物品处置和执法战果通报等方面达成了一致共识。

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环侦部门联合各地农业农村、渔政水产、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摸底调查,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区域管控,重点排查早晚水产品摊位和打渔人员,并对全市6条主要河道、水库、湖泊等进行不定期、拉网式、全覆盖巡逻检查,加大对毒、电、炸渔等违法捕鱼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偷捕行为,适时开展案件调查。6月6日,罗江区公安局会同该区农业农村局在罗江区凯江河段开展巡查时,挡获正在利用电力设备进行非法捕鱼的吴某、李某,当场查获鲫鱼、鲤鱼、黄辣丁等渔获物20余公斤。经查,吴、李二人在禁渔区、禁渔期利用禁渔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涉嫌犯罪,目前,二人已被罗江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并扣押了其电鱼使用的渔船和设备。(记者陈晓霞)

责任编辑:吴必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