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

一、基本信息

机关名称:德阳市统计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一段37号

邮  编:6180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2237373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市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开展分析研究, 指导、监督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城乡居民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审制度,依法对市、县(市、区)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和评估,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级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和管理。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八)组织制订县(市、区)、市级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县(市、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简介

    陈  敏 德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曾玉芳 德阳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  霞 德阳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仰富 德阳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左金生 德阳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刘  科 德阳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陈德文 德阳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普查中心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会务、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承担机关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市各级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执法监督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执法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执法监督;参与调查和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检查指导基层统计执法工作;承办上级批转的统计违法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市级统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工作;管理统计法制文件和行政文书,负责市级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归档工作;组织对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需强制执行案件事项;完成上级统计执法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县域经济、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汇总整理县(市、区)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进行统计分析。维护综合统计数据库;承办全市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

(四)国民经济核算科。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县(市、区)、市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

(五)工业和能源环境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产业等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环境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分析研究,进行统计分析。

(六)投资统计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分析研究,进行统计分析。

(七)服务业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全市旅游产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服务业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八)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工资、劳动力和城镇居民收支的统计调查,对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统计监测;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全市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分析研究,进行统计分析。

(九)政策法规科。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统计重大业务的政策措施,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组织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十)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十一)德阳市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动态监测、统筹城乡发展监测;完成城乡经济社会调查相关任务;指导县(市、区)开展城乡经济社会调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德阳市普查中心。负责承担全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普查资料数据库、统计地理信息系统;指导县(市、区)普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德阳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社情民意调查,开展公众评议工作;承担市级部门社情民意调查项目,完成统计系统相关调查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德阳市统计大数据中心。负责组织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化系统及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建设及实施。承担全市统计专网和统计数据报送平台的建设与维护,承担统计网站建设与维护、数据平台建设、普查数据处理和统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全市统计宣传工作。承担市局统计新闻宣传、统计成果发布宣传、统计网站等发布平台宣传组织;负责组织统计微博、统计微信的采编、发布;负责组织统计政务信息、公开信息的报送;负责组织市统计局相关的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12345信访平台的监测、回复工作。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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