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

一、基本信息

机关名称:德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西路二段32号

邮    编:6180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2220162

二、主要职责

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统计评价科、投资发展与产权监管科、企业改革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企业党建工作科、信访工作科、机关党委。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市政府对授权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及智力引进工作。

(四)领导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授权监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工作,监督管理党组织关系在我委的中央、省属企业党建工作。

(五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六)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监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协调中央、省在德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八)牵头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

(九)根据市委授权,负责部分国有资产在县(市、区)的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任免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刘  勇 党委书记、主任

杨  锋 党委委员、副主任

蒋  文 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  玲 党委委员、副主任

朱玉华 总会计师

张  泉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督察督办、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组织人事、编制、保密、绩效管理、行政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科。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政策,承担有关重大政策文稿审核协调工作;指导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承担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统计评价科。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及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考核;提出市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承担调控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

(四)投资发展与产权监管科。研究提出市属国有企业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协调推进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出资设立新公司、推进企业上市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的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外经外事方面的综合性服务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交易等相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

(五)企业改革科。拟订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核监管企业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指导协调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所监管企业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改革脱困等工作;协调解决所监管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承担市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管理工作;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德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事宜。

(六)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监管企业及市委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企业专(兼)职外部董事的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央、省在德阳国有企业和外地在德阳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管理人员培训及智力引进等人才工作;负责企业党组织书记管理、考核相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纪检监察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七)企业党建工作科。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党组织关系在市国资委党委的企业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工作和网络舆情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八)信访工作科。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委机关的信访工作,指导和联系所监管企业的信访稳定和应急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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