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

一、基本信息

机关名称: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绵远街一段79号

邮    编:6180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5924872

二、主要职责

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组织推动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活动。

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负责对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和博物馆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管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监督职责。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牵头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四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强化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协调推动网络视听节目健康发展。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广播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化文物体制改革,注重革命文物保护展示,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文物交流和科技支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

(十九)与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推动休闲农业工作。

三、领导简介

何学军 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德阳市文物局局长

王  华 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岫山 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德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罗会泉 德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纪委监察组组长,市文旅局党组成员

王  丽 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龙华强 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仁君 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会务、财务、档案、保密、机要、党政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史志编纂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起草相关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承担公文、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及听证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工作。

(三)艺术和非遗科。负责推动全市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巴蜀文化特色的文艺院团。指导市直文艺单位、全市专业文艺院团等进行艺术创作及生产。指导艺术创作成果的市场化转化。推动以川剧为代表的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组织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发展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公共服务科。负责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协调和推动工作。推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群众文化工作。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活动。

(五)产业发展科。拟订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和文旅产业统计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及投融资项目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及基地建设。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高等(高职)院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六)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监管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文明旅游工作。宣传贯彻文化和旅游产品设施、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制定文化和旅游系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指导文化市场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七)宣传推广科。负责组织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对外宣传、信息化建设、营销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开展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交流合作。承担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负责组织文化旅游对内、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推广相关事务。

(八)资源开发科。负责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制定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指导推动重点区域、目的地、线路的文化和旅游规划。推进全域旅游。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推进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指导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组织、协调文化旅游标准化工作。

(九)广电科。负责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指导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和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工作。承担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监督管理和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指导广播电视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十)文物科。管理、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和博物馆工作。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和管理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牵头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文物安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盗窃、盗掘等案件。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文物征集工作。

十一政工人事科。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广播电视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相关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专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和机关纪委工作。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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