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一、基本信息

机关名称: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

邮    编:6180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2517575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和实施。

(四)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参与德阳市域内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德阳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负责省科学技术奖、天府友谊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十三)负责做好新经济发展与国家、省经济发展战略、规划部署的衔接,落实国家、省新经济领域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负责全市新经济发展统筹规划,拟订新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新经济领域综合改革,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牵头研究全市新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拟订与新经济相关的地方性政策。

(十四)负责开展新经济前沿研究,提出全市新经济发展重点方向、优先领域和发展目标。负责跟踪监测全市新经济发展态势,承担行业、企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新经济统计、监测、考核评估体系建设。负责新业态、新模式等经济新兴形态的研判分析与适法性研究,提出决策建议、推动行业管理政策的衔接与协调。

(十五)统筹推进新经济领域产业发展,拟订新经济领域产业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装备制造智能化、新材料、数字经济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开放型产业体系建设。统筹全市新经济领域重点项目的推进和监督考核,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新经济领域重大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

(十六)负责新经济市场主体培育,开展新经济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服务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新经济企业认定与监测工作,研究解决全市新经济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实施新经济企业发展培育计划。负责新经济平台载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推进全市新经济对外交流合作,制定新经济对外合作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经济重大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创新创业工作。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八)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的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加强对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三、领导简介

谢武林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跃林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藏两年)

柳  姜 德阳市科学技术党组成员、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徐路源 德阳市科学技术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刘高阳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督查督办、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落实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的意见。推进德阳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负责对接落实国、省经济发展政策与规划。开展新经济的研判分析与适法性研究,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制定全市新经济领域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全市新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全市新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负责新经济课题研究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三)资源配置与管理科。承担建立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和实施,参与拟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承担科技统计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德阳区域国、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推动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四)高新技术科。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针对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关键技术攻关。推动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平台建设。指导市域内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国、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相关园区业务指导。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

(五)农村科技科(科技宣传与普及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普及工作,协调科普基地认定,指导本级科普能力建设。

(六)社会发展科。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指导涉及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生物技术和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七)人才服务与国际合作科(行政审批科)。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德阳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负责依法行政,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八)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等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科技成果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安全与保密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

(九)新经济产业促进科。负责对接落实国家、省新经济领域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牵头组织实施新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全市新经济领域产业发展重点方向、优先领域和发展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新经济产业功能区规划,统筹推进全市新经济应用场景供给。负责新经济项目的统筹推进和监督考核。会同相关部门推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开放型产业体系建设。负责新经济企业统计、监测体系构建。负责新经济市场主体培育,实施新经济企业发展培育计划。

(十)新经济平台合作科。负责构建新经济服务体系,打造服务信息化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新经济领域重大项目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推进全市新经济对外交流合作。制定对外合作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跨区域新经济经贸合作,牵头承办新经济重大交流活动。协调推动科技金融创新。负责新经济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创新创业相关工作。

(十一)政工人事科。负责本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负责我市民办科研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工程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事业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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